('<!--<center>AD4</center>-->\n\t\t\t\t 个新身份让我重生…」。我弯腰把地上的一本书拾起来,看了封面一眼,皱眉道:「但是,二手书店老板…这个身份实在是太不靠谱,他是要让我整天去看书吗?」<br/><br/> 这一间位于肯辛顿大街上的二手书店并不属于福尔摩斯家族企下的物业,书店老板其实是mrs.hun的前夫,可现在是她的物业。于是乎,mycroft对我的重生建议马上被mrs.hun接受,她就是另一个拍板决定让我在"最后一案"后易容假装成二手书店老板的重要人物。<br/><br/> 我把书放到书架上,抬头看了挂钟的时间是六月十日的早上九点。我马上冲进书店里的洗手间把灰色假发头套戴到头上,然后,我化了一个老人妆,小心翼翼地把假黑痣贴到左脸颊上。我把黑色大衣和深蓝色围巾脱下,再把一身黑西装换上休闲衣服。结果,我对着镜子看,一名年约五十岁灰卷发和满脸皱纹的陌生男子出现了,我为他起了一个名字:「now,mynissigen.」<br/><br/> 「wait…」。我走上书店的阁楼,我要在mrs.hun为我送来的行李里把一样东西拿出来,我若有所思道:「不行,我不能够戴这条深蓝色的领带…」<br/><br/> 我从来没想到原来自己从上年情人节借了john的领带到麦克的婚礼后,我一直忘记把领带还给他。「john忘了问我要回领带?」,之后,我继续在行李箱里把另一条黑色的领带拿出来。接着,我决定换回正式的黑西装,我手握黑色领带在镜子面前手法熟练地打结,笑道:「笨蛋john,我高中开始独立的寄宿生活…我难道会不懂戴领带吗?」<br/><br/> 重生后的我在很多方面都被迫改变了,例如我行动方面都会自己驾车,尽量少搭出租车,毕竟我假死后已吩咐哥哥把我剩下的遗产转移到慈善机构和john的户口让他可以继续付贝克街221b的房租。不过,我估计没错,john一定受不了继续被我这头贝克街亡灵的幻影折磨,他不出三个月会搬出贝克街221b因为他是那么的想念我,害怕睹物思人。其实,我的人生里可以觅得如此忠诚的朋友,我非常高兴,当我在巴兹医院顶楼被moriarty ji_an 计得逞唯有跳楼自杀后,我看见我的好朋友不顾一切冲上先,他因为我的死而瞬间伤心崩溃,相反地,我的内心却感动得死而无憾尽管我不愿意这样子被人陷害死去……<br/><br/> 不知不觉,我已经到达了肯辛顿的小教堂,今天是我的好朋友john和mary举办婚礼的大日子。我一边走进教堂,一边想起自己对john决定结婚的念头非常反对…我不想失去这位好室友因为世界上没有人可以习惯我的高功能反社会病的生活模式,另外,我每次办案自从有了john陪伴后,我心情会比以前一个人办案时开心,我可以和他畅所 y_u 言讨论案情,他也可以激发我演绎法的天赋找到更多线索…<br/><br/> 可是,我这位忠诚的好朋友,唯一一次背叛我的事就是跑去结婚了!<br/><br/> ……<br/><br/> 「肥狗,别动那么厉害…我会抱不住!」。我走进教堂很快遇上john对他的gladstone抱怨的滑稽情景,顿时,我哈哈大笑出来:「哈哈…狗会这样子是因为牠嗅到牠熟悉的味道…」<br/><br/> gladstone不停盯着我的一双黑色皮鞋嗅不停让我很困惑(?)最终,我竟然输给一头肥狗!牠认出这双我在复活节时被牠小便在上的皮鞋尽管我已经来回洗了n以上,难道那股「特别」气味还留着吗?<br/><br/> 抱着gladstone胳肢窝,我对牠笑道:「恭喜你主人结婚呵!」,可我心里想拿牠当实验的念头始终如一!<br/><br/> 「sigen?」john一脸惊讶道。<br/><br/> 我从他的表情读出失望,其实,他期待看见sherlockhos。<br/><br/> 我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正确,故意问:「john,whoisyourbestman?」<br/><br/> <br/><br/>\t\t\t\n\t\t\t\n\t\t\t', '\t')('<!--<center>AD4</center>-->\n\t\t\t\t「mybestfriendsherlockhos.」。john坚定的表情让我哈哈大笑说:「我看他需要变成贝克街亡灵来参加你的婚礼才行!」,笨蛋john,现在出现在你眼前的老伯伯sigen就是名副其实的贝克街亡灵!<br/><br/> 婚礼正式进行,harry当不好伴郎,她不小心把结婚戒子掉到地上,我没想到戒子会滚到我脚边,于是乎,我脑子产生一个念头决定把john的愿望实现。<br/><br/> 「john.」。我直接把婚戒递给john,我留意到他眼中的激动,果然如我所料,他笑容灿烂对我道:「thanks,sherlock.」<br/><br/> 这一刹那,我会心微笑转身走回观礼席上见证john和mary结为夫妇,可下一秒,我把右手轻轻放到心房的位置却有种说不出口的孤单寂寞的苦涩感觉。<br/><br/> ……<br/><br/> john的婚礼之后,我原本打算用sigen的身份出国旅行,我想到西藏看天国般的布达拉宫的华丽,想到日本富士山呼吸千年雪山的纯净空气和欣赏樱吹雪时花瓣飞舞的瞬间,还有我要去深造柔道和空手道,尽管我在两方面已经达到黑带的级别。可我最终决定由二手书店的阁楼搬去肯辛顿大街上某一栋10号公寓开始新生活直到十月六日的星期六下午三点,我家大门突然被人按了门铃(?)<br/><br/> 幸好我除了睡觉外,几乎一天到晚都化妆成sigen的样子。我马上警惕起来,手握左轮手枪近贴大门,我变成吵哑的声线道:「whoisit?」<br/><br/> 「goodafternoon,wejustmovedin…」。对方整句客套说话还没说完,我急促地把手枪随便放到门边的鞋柜里,然后,我放下防盗链,开门笑道:「whatanunexpectedsurpr,john!」<br/><br/> 真的是惊世大巧合!华生伉俪竟然搬到我隔壁的11号公寓,结果,我和他由室友升华成朋友再演变成现在的邻居关系。之后,我知道john在公寓前三条街上用我转户给他的租金和他自己的一点积蓄,终于成功开设了一间小型诊所,我非常替john高兴,至少他可以当回医生的职业,而我只能够暂时当一阵子二手书店老板,真希望终有一天我可以变回我最自豪的世界唯一咨询侦探的真正职业。进入十一月,我干脆充当了john的司机顺路戴他去诊所上班,然后,我会直接开到二手书店那边准备开铺。二手书店的名字叫「wonderland」,是mrs.hun对前夫的一点怀念,可惜她前夫罪大恶极终被判死刑。<br/><br/> ……<br/><br/> 今天,我怒气冲冲的回来wonderland,把营业时间推迟半小时来消取心中怒火!「爆炸头?」我恶声道,随手抓起一本杂志边翻页边怒吼:「john,youareanidiot!」<br/><br/> 早上九点半开始营业,我闲着没事干的在收银处上看我的手提电脑。「我的博客已经n久没有更新啦…全世界都以为我死了吧?」,我双手合摆到指尖把下巴撑起继续道:「john的博客还有更新…哈哈,我就知道他这样子做是为了我…」<br/><br/> 我读着john的博客文,发现有一则案件勉强达到我七分的标准评级。『万圣节翠日,英国伦敦某荒废货厂发现一名年约十七岁金发碧眼的<br/>\t\t\t\n\t\t\t\n\t\t\t',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