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center>AD4</center>-->\n\t\t\t\t 要让他们好好相处,不能让这个能忍受他坏脾气的好朋友跑了啊……<br/><br/> 这个周末林笙也没闲着,快期末考试了,李红星告诉他学习就别去台球厅了。林笙也没客气,白天就复习,但是每天晚上七点左右也都还是去。这个时间段是台球厅客人最多的时候,李红星一个人忙活显得有点忙乱。<br/><br/> 只要程亦锦有时间的时候,他几乎跟林笙就是形影不离。他倒是想让林笙常去他家,或者两人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二人世界一下,哪怕不亲热,就是单纯的抱着,或者手牵着手,只要他在自己身边,程亦锦就觉得非常快乐。<br/><br/> 可以毫不夸张的讲,他感觉他活到这么大,林笙给他的快乐,要比他这些年加起来的还要多……<br/><br/> 那是一种,有了一个人,就拥有了全世界的幸福。<br/><br/> 高敬轩倒是也想成天在台球厅泡着,可是他那个老爹可不是好哄的。既然选择了不同的路,必然要有所牺牲。高敬轩不得不在家乖巧的跟他们周旋。不过他倒是常去林小杨的学校等他,顺便带他吃顿好吃的什么的。林笙倒是也一直没在意。还在心里挺感激他,毕竟自己忙得没时间,也没时间陪弟弟。<br/><br/> 至于英语老师布置给林笙的任务,让程亦锦给他补习英语之后的签名。别说是一周三次了,就是一周三百次,程亦锦也会给他签的。<br/><br/> 两个人现在经常腻在一起的时候,估计就是林笙要他的命,程亦锦也能二话不说的剖开自己的 x_io_ng 膛顺便把属于他的心一并赠送给他。<br/><br/> 不过两人也还没糊弄老师。林笙是真对英语挺着急的,之前就抓心挠肝的急,以为越来越难,他已经感觉到越学越吃力。程亦锦简直是一个完美的老师,一遍又一遍的叫他发音,听他读,然后给他纠正读音,听写他的英文单词,还弄到各个高校的内部资料给他做练习。<br/><br/> 期末考试考英语的时候,林笙果然有种突飞猛进的感觉。这种突飞猛进不是指分数,而是做题时候的感觉,程亦锦教他的做题思路还有这阶段被他硬逼着背诵的英文课文,让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答英语卷子时候的轻松。<br/><br/> 期末考试结束那天晚上,两人本来约好要一起吃饭,但是程亦锦接的一通电话,让他不得不回去。晚上的时候,程亦锦又给他打电话说要出去几天,可能一周后才回来。<br/><br/> 程亦锦在电话里表现的很歉意,林笙在这边却觉得好笑。两人也不是真的热恋中的男女,他还需要他时时刻刻陪在身边,而且他从来也没要管过他的行踪。这不过这些话林笙没说出来罢了。<br/><br/> 跟他相处的越久,林笙就觉得自己越了解他,他知道程亦锦不喜欢听那些话,听了那些话后会生气。既然这样,他就不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br/><br/> 程亦锦每天都给他打电话,至少一次。<br/><br/> 至于两人聊些什么,基本上都是程亦锦再说,或者发问。林笙心情好的时候能跟他多说一会儿,没耐心的时候就很快说再见,回来再聊。<br/><br/> 有时候林笙跟他多聊一会儿,或者不经意的主动说个话题,程亦锦都能高兴上大半天。而如果没聊两句他就不耐烦的要挂电话,程亦锦虽然心里有些沮丧,但也总是劝自己慢慢来……<br/><br/> 林笙有时候忙得没听到电话响,这个大少爷就能一直打,一直打……每次看到手机上一堆的未接来电,林笙就在心里服气程大少爷的毅力和耐心。<br/><br/> 暑假来临,林笙也没闲着,他早就跟高敬轩商量着要干点什么,之前奶奶要把钱投资开一家爆米花店他都没同意,因为爆米花利润小,城市客流量也有限,时间久了再有别的家开,根本不是长久之计。林笙非常慎重,他父母留下的钱就那些,那是给他跟林小杨上学用的钱,他想要投资就必须赚,第一次就得成功,否则,他也之后辍学去打工赚钱供弟弟读书了。<br/><br/> 在没有钱的时候,钱真的很重要。一分钱能憋死英雄的话,林笙觉得一点也不假。<br/><br/> 好在他跟高<br/><br/>\t\t\t\n\t\t\t\n\t\t\t', '\t')('<!--<center>AD4</center>-->\n\t\t\t\t敬轩上辈子虽然也没学好,但是重生的优势还是让他们比别人看得远些,他们至少知道,未来几年干什么会大赚。<br/><br/> 未来十几年,房地产业将大举鼎盛,势不可挡。现在城北那块地皮,几年后就能翻几十倍。可是他跟高敬轩都没有那么多钱,想干大的,简直是痴人说梦。只能脚踏实地一点一点来。林笙也不急,他也没想成为什么顶级富豪,以后够吃够用,够供林小杨上学,够家人舒舒服服的过日子,林笙就知足了。<br/><br/> 有的时候,钱多了,反而被他缠缚得失去自我。<br/><br/> 过几年,电子信息产业将如火如荼的遍布全中国,网络将把整个世界联系的更紧密,接下来,所有的各行各业都会用到电脑。那个时候,基本上家家都会有电脑,人人还都将拥有个人的笔记本……可是现在,昌新市还连一家网吧都没有。就连首都,估计也刚刚才开始要瞄准电脑这块商业领域。<br/><br/> 既然想要在这一块儿着手,林笙他们就必须抢占先机。<br/><br/> 所以,程亦锦才走两天,林笙跟高敬轩就简装出发了,买了两张火车票,只请了台球厅的假,谁也没告诉就出发了。<br/><br/> 做了九个半小时的火车,林笙跟高敬轩走到平地上的时候都油光满面的。<br/><br/> 此时才是凌晨三点半,冬天的夜很长,才刚要露出鱼肚白,可是首都的机场已经灯火通明,亮如白昼“走,先找个地方吃饭去。”高敬轩揉着饿的咕咕叫的肚子说道。<br/><br/> 两人在车站旁边找了一家昼夜营业的馄饨店,一人连汤带面吃了两碗半,身上才算是热乎起来。<br/><br/> 林笙一边吃饭,一边跟操着湖北口音的老板聊着,打定北京城哪里是批发电器的,那里是卖高科技产品的。<br/><br/> 北方的冬天真是干冷干冷的,林笙跟高敬轩虽然做足了准备,都大圈儿套小圈儿的穿的都要行动不便了,但是被北方冷硬的风一吹,还是刺骨的寒冷,有种还是穿少了的感觉……<br/><br/> 他们所熟悉的首都,也是十几年后的北京城了。现在很多高林密布般的摩天大楼还没矗立起来,穿梭在城市下方的地铁也都没建筑好……所以林笙还是决定折回去,买张地图。<br/><br/> 随便找了一家小旅店住下,两人本来想先休息一下,天一亮就出去干活,但是旅店的暖气也不好,不到六点,两人羽绒服外面裹着棉被坐了起来。<br/><br/> “太他妈冷了!这什么破旅店啊!”高敬轩忍不住骂道。<br/><br/> 林笙也冻得牙齿咯咯响,说道:“天亮就换旅店。”<br/><br/> 再这样下去也不行,越呆越冷,林笙提议找一家网吧先去考察考察。<br/><br/> 第46章<br/><br/> 宽阔的马路边上若干个电子商行,路旁挤满了停放的不算整齐的车辆。<br/><br/> 林笙正在一家商行里跟老板讨价还价呢。<br/><br/> 这是他们来的第三天,两人已经跑遍了北京城能出售电脑的地方,详情他们也都打听清楚了,跟两人正在商讨的老板出的价钱,算是最低的了。<br/><br/> “真不能再低了,你们不信去别家问问,有路子能弄来这么好电脑,还给你们这个价钱的有没有了?”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矮个子男人,看着倒是一副挺实诚的样子,不像是做生意的反而像是个教书匠,他对这两个磨了他一个下午的小伙子苦着脸说道:“我这是看你们俩也不大,挺不容易的,再给你每台让五十吧,这可是最后的价了。”<br/><br/> “两百!”高敬轩看到老板<br/>\t\t\t\n\t\t\t\n\t\t\t',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