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节
('<!--<center>AD4</center>-->\n\t\t\t\t 个儿抱住,摔到了附近的床上,摔进去的力道让他有些眩晕。<br/><br/> 就在这时候,在他无力抵抗时把他的双手被绑在了床头,身上的家居服很容易就被男人扒掉了,赤果的肌肤直接接触微凉的空气,也不知是害怕还是冷的,他微微颤抖着。<br/><br/> 他看着男人把衬衣脱去,露出精壮的身体,然后覆在他身上,男人 m-o 着小孩儿颤抖的腰,“想要吗?”<br/><br/> “我听不懂,您在说什么,我不懂,不要!放开我!”严成语脑子一片空白,他是不是还在做梦,不然怎么会做这种事。<br/><br/> “乖,喊我严渊。”你曾经喊了一辈子,这辈子也一样。<br/><br/> “严、严渊,放过我,我不要……”严成语吓得六神无主,脸色苍白,男人挤入双腿,让他无法合拢,他感到男人的手指正钻进那个不可能的地方,他激烈的反抗起来,但男人在他手上扎的结却因为激烈动作而扎得更紧。<br/><br/> “小语,你认真的告诉我,你真的不想要吗?”男人将手指抽了出来,目光透着某种蛊惑,致命的吸引力几乎让黎语同意。<br/><br/> “我……我。”<br/><br/> 男人叹了一口气,亲吻着小孩儿吓傻的脸,“你去哪里我从没限着你,但只有一点,不能离开我,懂吗?”<br/><br/> 黎语反 sh_e xi_ng 的点头,他被男人这忽然露出的本 xi_ng 给<br/><br/> “你小时候我就对你说过,我没把你仅仅当我儿子。”他们有的不仅是这一世。<br/><br/> 黎语当然记得这句话,因为这句话他还难过伤心了很久,他一度以为严渊只是受人之托把他抚养长大而已,那些他以为的宠溺都只是这个男人的心血来 ch_ao ,他就是个高级玩物,被男人养在身边,高兴的时候逗弄一番,不高兴的时候就可以随意扔掉。<br/><br/> 但人的心却是日积月累下来最真实的,他能感觉到七爷是真的关心他,爱护着他,没有人能够在这个男人的宠溺下还能保持住自己,他的宠爱就像是罂粟,让人不断沉沦。<br/><br/> “我曾答应过你,如果有下辈子,换我追你,现在我们继续……”男人继续手上的动作,似乎在实践着自己的诺言,到现在小孩儿大学毕业,他追了他近二十年,只不过是这个孩子,一直在自欺欺人罢了。<br/><br/> “乖孩子,别反抗,你的身体,会再一次记住我。”七爷很少一次 xi_ng 说那么多话,但现在却对着他不断的诉说着,就好像这些本就是他的心里话,压抑了许久许久。<br/><br/> “不管你信不信,上辈子,这辈子,还是下辈子,我们都预定了彼此。”那双宛若深不见底的的眼眸中,迸发出来的是浓烈的情感。<br/><br/> 黎语觉得眼前的男人,是不是疯了,人怎么可能有几辈子。<br/><br/> 或许他也疯了,他居然,开始信他。<br/><br/> 就好像,他们真的曾经有过前世今生。<br/><br/> ——《太子篇》为赠送章节,放作者有话说,回馈大大们一直以来的支持——<br/><br/> ch246<br/><br/> 作者有话要说:<br/><br/> 【-太子-】<br/><br/> 背景设定:<br/><br/> 第一世冻死后,黎语灵魂重生在了一个路人甲身上,回到了他死后的十年后的世界。<br/><br/> 黎语是在一个破旧的出租屋里醒来的,他看着自己灵活的双手双脚,居然还活着?<br/><br/> 他的记忆还停留在m国大街上看着裴琛的预告片,然后想去公园里凑合一晚,到第二天在去领事馆的,然后睡着睡着……似乎就睡着了,所以他最后是冻死的?<br/><br/> 冻死的感觉并不好,那坏死的肌肤会一丁点点麻木全身,刺骨的寒冷钻进四肢心肺,最后心脏一点点停止……<br/><br/> 等再醒来,就来到了这个出租屋,虽然这个屋子散发着一股霉味,墙面也因为年久失修而剥落,但至少说明,他还活着,他呼吸着温暖的空气,闻着屋子里不好闻的味道,这一切都证明他还有生命。<br/><br/> 出<br/><br/>\t\t\t\n\t\t\t\n\t\t\t', '\t')('<!--<center>AD4</center>-->\n\t\t\t\t租屋很小,就只能放一张床,一些普通的家具,厨房和卫生间这些都没有,是很典型的租给单身人士的屋子。<br/><br/> 脑中存在的记忆告诉他,这人是劳累过度而亡,这个人叫莫语,今年19岁,家乡在小县城,因为父母车祸身亡,肇事者只赔了一笔钱就把他打发走了,而这笔钱很快就被亲戚们分光。<br/><br/> 没人愿意管他,莫语是在几个亲戚家里互相踢来踢去的住到了18岁的,大学也没考就进了城里打工。<br/><br/> 莫语想要出人头地,想要回去让这些亲戚刮目相看,所以他拼命的打工,赚来的钱全部存了起来,就想有朝一日可以让以前看不起自己的人都后悔。<br/><br/> 但也因此,他在一天打四份工的情况下,再回来睡着后就猝死了。<br/><br/> 而黎语的灵魂,也不知怎么的,可能与莫语的身体有莫名的磁场吸引,居然就这样进了这个身体,而且他看了手机上显示的时间,这已经是他死后的第十年了。<br/><br/> 他几乎是立刻打了女友温雅的电话,但显示的是空号,以前有印象的号码只剩下一个太子,但他却不敢打太子的电话。<br/><br/> 他深深记得,那个男人说过,他们再也没有关系了。<br/><br/> 现在再让他跑去求人,他也实在不想给自己添堵了,再说太子还记不记得他这么个小人物都难说,更何况他都死了那么久了,突然用这样一个陌生的脸跑去说,我借尸还魂了,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十年里发生了什么?<br/><br/> 是想被当做实验体拿去被解剖吗?<br/><br/> 但除了这两人,他就没有其他熟人了,看来只有一步步慢慢来了,去找找看以前认识的人,说不定能套出点什么。<br/><br/> 当务之急,是用这个身份活下去。<br/><br/> 他想,既然已经拿了这个莫语的身体,就应该替他完成遗愿。<br/><br/> 他活动了下身体,四肢和皮肤的颜色是陌生的,这是一具比自己更年轻的身体,皮肤比自己原来的深一些,是健康的象牙色,身体也比自己之前的修长,就着随身携带的手机给自己拍了张,是智能机,一看就是山寨货,不过就算如此,拍个自拍照还是没问题的。<br/><br/> 这张脸很清秀,看上去有点小帅气,但又不引人注意,这已经比他原来胖成球的身体不知道好了多少了。<br/><br/> 房间里还有泡面,他给自己泡了一碗,解决了肚子的饥饿,才又滚着那有点油腻乌黑的被子,继续睡得昏天地暗。<br/><br/> 第二天一大早,才三点,天还完全没有亮,手机铃声就响了,上面有铃声提醒字幕,是早上送报。<br/><br/> 这里是个老居民区,等待拆迁整改,屋子外面是公用厕所,刷牙的地方就是一排水龙头,他迅速打理好自己,这时候还没人那么早起来,他跟着记忆中的地方,跑去拿了两大袋报纸,开始挨家挨户的送。<br/><br/> 全部送完已经早上六点多,这时候昨晚那点泡面已经完全消化掉了。<br/><br/> 他在一家连锁包子店里面买了两只肉包,啃了下去。<br/><br/> 其实他本来是在买一只还是两只里面纠结,最后想了想包子也才2元一只,要是待会饿晕了说不定这身体又吃不消了,还是狠了狠心多花了两块钱。<br/><br/> 要<br/>\t\t\t\n\t\t\t\n\t\t\t',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