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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叫元娘惊叹的还在后面。
    王婆婆请他入座用饭时,他家的仆人主动上前将碗筷都换了。
    金碗、金碟、金筷、金勺……
    甚至连筷枕都是金打的。
    而且每一样都雕刻了纹路,他现下用的显见是一套,因为碗碟边缘分别刻了八仙过海的一些人物,瞧着美轮美奂不说,连起来应当是个完整的故事。
    她算是明白了,何谓吃出花来。
    这还只是器具呢,如果是正经吃菜用饭,还不知能有多少花样。
    元娘定力到底不够,压根无法忽视那金灿灿的器具,即便满心克制,眼睛却总是不自觉瞟过去,一看再看,不自觉手脚就有些发凉。
    和她的毛躁不同,王婆婆和岑娘子初时多注意了一眼,之后压根没有放在心上,行事照常。金子虽然看着昂贵,但是早些时候,高门大户交际时都嫌弃是俗物的,斗富早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比底蕴!
    随手所用、毫不打眼的一个净手盆,一个杯盏,都得是名家所出,最好能扯上些有名望的人。譬如前朝某某公主,又或是什么天下闻名的名士喜爱的。
    只富不贵,在与各家往来时,只怕要遭笑话。
    当然,也不能只用古物,既要追求雅致,也要尽量做到体面富贵。
    这其中的度就得自行把握了,要不怎么高门主母里也有人的宴席办得极好,有的却不爱办那些个赏花宴什么的呢。
    不过,这些年商贸繁华,京中人的日子也算是好起来了。
    只要有钱,就可以找四司六局的人来办。
    他们非但是准备酒菜那么简单,桌椅摆设、宾客座次、宴席玩乐等等都能一手包揽,甚至连请柬都是帮着写好的,哪怕主家想去某处的园子、寺庙举办宴席,他们也能帮着商量安排。
    真正做到,府邸可以不出一人,不费一事,从头至尾只需出钱即可。对那些不善内务,每逢宴席就手忙脚乱的主母而言,简直是大救星。
    王婆婆年轻时,四司六局尚还未成规模,那真是事事躬亲,一场宴席下来,她能累得只剩半条命。但也因此,她操纵全局的本事,都是实打实历练出来的。
    所以,非但孙令耀用的这些金制器具她没看在眼里,就是他身边的下人们,她也不觉得羡慕,甚至轻易就能挑出错处。譬如,做事时人浮于事,行走时步伐散乱,规矩实在学得一般,摆个用饭器具都乱糟糟没次序。
    旁人眼里仆婢环绕的热闹,在她看来,只有一个乱字可形容。
    不过,她如今就是个平民老妇,哪有挑拣人家的道理,只是不自觉在脑子里想,该如何定规矩轻易就能肃清浮乱风气。
    一桌几人里,心情最松散的恐怕就是孙令耀了。
    他拿着筷子盯着满桌的佳肴,倒是蠢蠢欲动。
    作为扬州府首屈一指的富商独子,他见过的玉盘珍羞何止千万,他吃鱼只夹一筷子,剩下的就赏人,还有烤一整只羊,最后只吃缝在羊肚子里闷烤的鱼肉……
    旁人视樊楼、遇仙正店这些酒楼为心心念念的美食佳肴所在,于他而言,就是初到汴京时稀罕了一段,之后也就普普通通。毕竟,只要他想,一日三顿都在这些正店吃又能何妨?
    轻易能得到的,就不稀罕了。
    他之所以蠢蠢欲动,是因为怕来了以后,表现得食欲欠缺,会让括苍难堪。
    好吧,以陈括苍的性子这不大可能。
    但作为好友,维护对方的面子,是义之所在!
    孙令耀自诩是个有钱的讲义气的好人。
    所以今日他特意没用早食,此刻已是饥肠辘辘,王婆婆做的菜却是有几分卖相,香味直往他胸腔里勾。但他还是很讲礼数的等到王婆婆动筷子了,才开始吃。
    王婆婆做的都是硬菜,有炉焙鸡、羊脚子、莲花鸭签这样摆到席面里都不逊色的大菜。
    尤其是莲花鸭签,做法复杂,鸭肉要先煮再切丝,与鱼茸和鸡子清搅拌后,用猪网油包裹起来,先蒸后炸,摆盘时还要摆做莲花样式。
    咬一口下去,外头的猪网油炸得松脆,不似面皮油炸后费牙劲韧,薄薄的油汁融入鸭丝与鱼茸中,使其口感不再干涩,变得肥而不腻,内里则是鲜嫩多汁到烫舌。
    只看单个鸭签,会觉得像是油炸春卷,只是内里的馅料功夫要繁复许多。
    但这样的菜,最适宜年纪不大的孩童吃,但孙令耀似乎并不怎么动心,倒是元娘吃了许多。
    她是真心觉得好好吃,掺了鱼绒的内馅鲜甜,鸭丝越嚼越有肉香,之前阿奶从来没有做过。果然,真正的饱口福,还得是长辈请客吃饭的时候。
    眼看她一人吃了近半盘,愣是把一盘莲花鸭签吃成残花败荷,但王婆婆并未因此责骂或者给她眼色,因为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孙令耀的身上了。
    他的确是没怎么吃别的菜,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吃得少,与之相反,他也快靠一己之力吃完了整整一盘菜。
    这盘被他青睐的菜正是王婆婆前几日腌制的酒腌虾。
    她算算时日,今日差不多也能吃了,索性就端了一盘上来,但只是用来凑数的,并未指望孙令耀能喜欢。
    因为酒腌虾酒味十分重,也未加什么味重的佐料,又是生食腌制,大多数人吃得并不习惯。
    大虾只剪去须尾,一斤虾用五钱盐腌制沥水,然后佐以花椒、盐,用酒化开,坛头用泥封住,腌上几日就能吃。
    虽说没有别的大料压制,但是花椒本就偏麻淡香,虾个头大,沥了水后,嚼起来又干又香,经过酒腌口感中的嚼劲却没变,反而一股酒香。
    若是能喜欢酒味,吃起来也会倍加喜欢,而且重咸味麻,下饭最是香。
    别说是孙令耀,王婆婆甚至没指望家里能有其他人喜欢这道菜,是她备了犒劳自己用的,哪知道快被他吃了个干净。
    有孙令耀在眼前,足以证明,家资再雄厚也是人。
    他吃得兴起,也不让下人帮忙剥虾壳,自己动手剥不说,甚至还嗦了油光水亮的指头,到底还是小孩子,行事随心所欲,脱不了本性。
    见到桌上其他人都注视着自己,吃了个心满意足的孙令耀,在下人的伺候下,用自带的花瓣与面盆洗净双手,然后才怪不好意思的歉然一笑,“这道菜与我在家乡吃过的醉虾有些相似。”
    他是藏不住话的年纪,何况到了汴京也没什么好友,一五一十的讲述起来,“其实也很不相似,醉虾是挑丁点大的鲜活河虾加黄酒,那虾肉质鲜嫩,因为是活虾,虽用黄酒泡了会儿,偶尔还会有一两只蹦跶起来,溅得到处是酒渍。”
    “我爹最喜欢吃。”
    他笑着,有说有笑的样子,可眼里却瞧不出高兴的底色,倒像是茫然。
    孙令耀挠了挠头,过意不去的说:“也是奇了,我素日在扬州府不爱吃这道的,哈哈哈哈,应是王婆婆您的手艺太好了。”
    有些吃食,也许当时不喜欢,待到脱离那时的人与环境,就莫名喜欢上了。
    而且回回想起,都觉得心中钝痛,只有多吃一些,味蕾餍足了,那种空虚钝痛的感觉才会显得不那么清晰。
    元娘坐在一旁听孙令耀讲述,自己也忽而想起从前在乡下吃过的一种不知名果实,红红紫紫的,长在矮枝上,每颗不过比黄豆大点,但吃起来特别甜。
    她和小姐妹上山挖野菜的时候,偶尔能遇到,大家都会分着吃完,偶尔还会为此发生口角。
    吴桃娘总是计较,觉得她自己分到的少了。
    现在到了汴京,她能吃许多果子,贵的便宜的,应有尽有,但是再也没有见过那种不知名的果实了。
    偶尔,她也会想念那甜到发腻的味道。
    听到孙令耀说起他在家乡吃过的醉虾,元娘面色动容,霎时与其共情,觉得他也挺可怜的,纵使万贯家财,但照先前所说,却要与疼爱他的父亲两地分居。
    就在元娘这么想的时候,孙令耀又补了句。
    “真没料到原来我也喜欢吃醉虾,赶明我就给爹写信,让他把专门做醉虾的厨子送来汴京。”
    专门做醉虾的厨子?
    元娘瞬间觉得自己共情不了了。
    她家莫说专门做醉虾的厨子,就是充当厨子的下人也没有,甚至在不久之前,自己家里还得发愁米缸见底了该如何是好。
    元娘觉得,比起心疼,她更应该趁此时机多吃些。
    孙令耀吃完了,阿奶要招待他,定然也会很快停下,为了不丢人,阿奶是不会放任她一个人待在桌前不停地吃的。
    果然,王婆婆很快就停下了筷子。
    趁着众人离座前,元娘偷偷又塞了两个莲花鸭签到嘴里,神不知鬼不觉,脸颊鼓鼓囊囊的下了桌子。
    人家既是做客,自然要放他和陈括苍好好相处。
    王婆婆特意烧了炉子,上头放着陶壶,熬煮着熟水,里头的花材是去隔壁徐家医铺抓的。
    比起去饮子摊前买熟水,到药铺里买要省钱许多,还能由着自己的心意喜好增增减减。
    哪知道孙令耀跟着陈括苍到他住的那小角房里走了走,没多久就坐不住了,那屋子太小,连仆人都进不去伺候。
    正对门扇的四根柱子撑着镂空顶的榆木架子床,墙角是半人高的衣箱,窗户边上是只放了几本书的书柜,上下数排都没有书,因为他入学堂尚且不久,想填满恐怕还要等上几年。
    屋子很小,但极为简洁,故而瞧着有开阔的错觉。
    唯一物件多的是窗户底下的平头案,摆了笔架、笔洗、毛笔、砚台、纸以及绳芯上端发黑的瓷油灯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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