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AD4</center>-->\n\t\t\t\t 够前进,去爱上下一个人,直至找到最终注定的那个人——假如有的话。<br/><br/> 「戴志,其实我并不想要捕捉你,你知我没可能做得到。你是一个成年人,你要走了,难道我就拿锁链锁你在独秀居吗?难道我就下药迷晕你,打断你的手手脚脚,刺盲你双眼,让你这生只能依赖著我而生存吗?你知道这种情节不可能於现实发生。感情的期限,无人能够预知。或者你明天就会走,也许过几日我就死於车祸,也许过一两个月我 m-o 到腹腔下有个肿瘤,或者过一两年我就因为厌世而跳楼……我不知。然而,真正重要的,是自己在感情里所学会的事。我感谢你让我放下了陶微风跟何清玉……我不需要带住他们的鬼影上路。我开始真真正正,成为一个叫做陈心的男人。」<br/><br/> 「心哥,你别这样。」然後戴志就一句话也不说,甚至没有回握陈心的手,可他的头依然挨傍著陈心的。直至到站,下车,进了茶餐厅,两人坐卡位,手才分开。两人各点了同一份茶餐,一样的热奶茶。<br/><br/> 戴志喝了一口,忍不住大赞:「嗯!!不愧是奶茶王,超好饮的!茶味香而不涩,入口很滑,而且茶温刚好,不烫嘴……」<br/><br/> 「你再说下去,就真是拍得住(注五)饮食节目那些烂主持了。」陈心调侃戴志说,自己也呷了一口奶茶。他没说出口的是,这奶茶比起陈三愁店里的,还差了几分。陈心不是没想过带戴志上去陈三愁的茶餐厅食饭,但他怕戴志不肯去。他知道陈秋带过林春上去,去年吃团年饭,林春也在独秀居帮手煮饭,就连他所认识的、那个除了打机上床splay之外就什麽都不懂的陈秋,竟然跟林春待在厨房,又是切肉,又是炒菜的,搞得一脸是汗。<br/><br/> 林春捧一大煲热汤出来,一时不够力,陈秋见了,就从厨房冲出来,用戴著隔热手套的那只手托著煲底,跟林春一起将煲抬到饭桌。坐在饭桌旁的陈三愁看了他们一眼,脸上没笑容,但一句话也没说。<br/><br/> 注一:「痴捻左线」,其实戴志不算讲粗口,只是强调他觉得陈心疯了。<br/><br/> 注二:边个,等於「谁」。<br/><br/> 注三:知道正确的书面语写法是「牵手」,「拖手」是口语。不过此处想营造日常生活感,才故意用口语的「拖手」。<br/><br/> 注四:锡自己,此处的「锡」是口语用法,意指「疼爱」。<br/><br/> 注五:拍得住,大约指「比得上」。<br/><br/> (fin)<br/><br/> ☆、《大志》112(美攻强受)<br/><br/> -更文<br/><br/> 陈心就想,若戴志也坐在这里,不知道他会不会取笑林春跟陈秋,说他们鹣鲽情深。四个男人坐在一起吃饭,陈三愁倒是不时说话,一时讲他上大陆的见闻、那些奇怪的客人,一时又讲他开茶餐厅的事。陈秋脾气很倔,一句话也不肯说,埋头就猛食;陈心说话,一句起两句止,倒是林春觉得尴尬,不断回应陈三愁的话。<br/><br/> 一顿饭下来,就数林春跟陈三愁说过最多话,最似亲父子。吃完饭,陈秋第一个站起来执碗,也是他跟林春入去厨房洗碗。陈心跟陈三愁坐在客厅,看无聊的贺年节目。陈三愁忽然呆滞地问:「他们……多久了?」<br/><br/> 「你第一次见林春是几时?」陈心反问。<br/><br/> 「好似系……阿秋还在读中六时……」<br/><br/> 「那就是从那时开始吧。现在陈秋都读大一了。」陈心看了陈三愁一眼,发觉他虽然风采依旧,但鬓角灰白,他又没染头发,便让灰白的头发出卖他的年龄。<br/><br/> 陈三愁不无憔悴,却强笑说:「自从我搬出去之後……这是我第一次跟你、跟阿秋心平气和坐低食一餐饭,却多了一个人。阿玉是很保守的女人,但如果她见到阿秋肯跟这个男人挤在厨房预备晚饭、洗碗……那我想阿玉也一定会笑出来,说阿秋终於还是衰在别人手里。轮不到我说什麽了……仔大仔世界(注一)……仔大仔世界了……」<br/><br/> 「如果<br/><br/>\t\t\t\n\t\t\t\n\t\t\t', '\t')('<!--<center>AD4</center>-->\n\t\t\t\t带男人上来的人是我呢?」陈心忽然问。<br/><br/> 陈三愁定睛看著他,半晌摇摇头, m-o 了 m-o 陈心的头。陈心没有退缩,反而教陈三愁诧异,然後他露出一脸疲倦的笑:「我怎管得那麽多?几年前,你们说我踏出了这个家之後,就再也不是这个家的人。我想也是。我以後落到去(注二),想跟阿玉讲对不住,想叫阿玉下一世做我的女儿……不要做我妻子,我想下一世由我养她,看著她长大,看著她嫁一个比我好一百倍的男人,想见她做个幸福而长寿的女人……<br/><br/> 「我这种男人,从来给不了任何人幸福,因为我胆小、自私而愚蠢。阿心,你以後不要像我那样。是男又好是女又好,自己喜欢就可以,我还有两个小孩子要养……就是阿丽为我生的……我也没能力管你们。你们有心情,就带人去我的茶餐厅吃顿饭,让他跟我讲几句话,就好似刚才我跟阿春讲话般。我不是没介意过阿秋带男人上来,但我见到这个男人不普通,他令阿秋放低了很多痛苦的事,他令阿秋笑了,那就可以。<br/><br/> 「或者你们始终认为我是个卑鄙的爸爸,因为我累死了你们阿妈,这是铁一样的事实,我无话可说。但我想你们相信我一点,就是我从来没咒过你们、没怨过你们。阿心,在阿玉尾七过了之後,我叫你跟阿秋搬去我那里住,谁知你淋了我一身茶水。即使是那次,我也没生过你气。我对你们不住,是活该被你们憎恨。可是,你们没必要因为憎恨而阻碍自己追求幸福。小时候,你们很爱笑。你笑起来抿著嘴,神态跟阿玉有八分似,阿秋笑眯了眼,就跟我有七分似,年纪小小眼角便有了笑纹……<br/><br/> 「我想看见你们多笑一点。你们可以不用养我,不孝顺我也行,然而,你们答应我,要活得比阿玉长,活得比我长,看著我两脚一伸……我已经买下阿玉旁边的骨灰龛,日後就火葬,待在阿玉身边。人到了这个年纪,也不讲什麽大志了,以前我跟你们讲过,说男人的大志就是要赚钱、干一番事业。可是,事业不代表什麽,钱,有得愈多,就愈烦,甚至会令你失去好多原本拥有的东西。<br/><br/> 「我不只一次想过,如果我一直无钱,阿玉会不会长命一点呢?如果我没去搞茶餐厅,那刚才吃的那顿团年饭,阿玉会不会有机会见阿春,跟这孩子说几句话?但是,若阿玉不是走得那麽早、若我不是……跟阿丽一起了,那阿秋还会不会跟阿春一起呢?哪个结果才是最好的呢?<br/><br/> 「我说不准。没人知道。所以我想,其实做人也不是很复杂。很简单,把握你有的东西,不需要特别想去得到更多。或者那些东西本来就不属於你,你强求,就会有毁灭 xi_ng 的结果。你再问我一次什麽是男人的大志吗?那我会说,大志不能分为男人的或女人的,而是属於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大志事实上很简单。阿心,你不用问我。你长得似阿玉, xi_ng 格也似阿玉,是个聪明人,你一定会知道的……」<br/><br/> 听完陈三愁这番话,不代表陈心重新视他为自己的父亲。可是,陈心也不再觉得自己有必要去憎恨这个老男人。这个男人表面上名利双收,有妻有女,可他已经失去了最爱的女人了。身为这个男人的儿子,他们是不是真的有资格为陈三愁带来更多痛苦?而在他们折磨陈三愁的心时,他们的伤会否因此而愈合?<br/><br/> 陈三愁等陈秋他们洗完碗出来,就告辞。临走,陈三愁拍拍林春的肩,跟林春说:「阿春,你得閒…<br/>\t\t\t\n\t\t\t\n\t\t\t',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