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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AD4</center>-->\n\t\t\t\t    贫瘠得多的地方,被勒令不得擅自离开领地的公爵塞斯其实形同放逐。<br/><br/>    对於他,伊苏吕堡的达官显贵们有层出不穷的议论,莫衷一是,大多是轻蔑贬斥,尽管他是当下王国里最有地位的公爵。有人说他放荡也有人说他冷酷,有人说他胆小如鼠也有人说他残暴嗜血。但是没有人能否认他身上的正统王室血统。<br/><br/>    对於里亚士王来讲,这个意外到来的弟弟真像是心头的毒瘤。父亲威利特王那漫长的一生里曾经有过数不清的情妇,从没有哪个对里亚士王造成过威胁,以至於他心安理得地认为自己理所当然是这个王国的唯一主人。可是威利特王晚年迷上了一个出身低微的女人,某位伯爵夫人的侍女,不是爱她一两天就算,而是铁了心娶她做了妻子,让里亚士王觉得自己的父亲大概发了疯。那个听到风声就会受惊吓的瘦小女人莫名其妙地成了王国的女主人,被人们尊称为王後玛格丽特,不但如此,还迅速地怀了孕,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位年幼而衰弱的王後,就像要验证冷眼旁观者们的恶毒诅咒一般,产後缠绵病榻,没多久就一命呜呼。如果这个男孩也跟他的母亲一样体弱,早早夭折,里亚士王就能非常顺利且轻松地摆脱这场尴尬的人生闹剧。偏偏他没有继承母亲的虚弱体质,而是像父兄一样身强体健,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br/><br/>    威利特王宠爱这个幼子近乎偏执,总让里亚士王心生不快。这个弟弟是王国名义上的也是实质上第二顺位继承人,时时刻刻威胁著里亚士王的地位。幸亏他长到四岁的时候,威利特王就受到了上帝的召唤。里亚士不能合理合法地杀死自己的亲弟弟,不过可以给他一个公爵的封号,把他赶到遥远的西北方,从此眼不见心不烦。<br/><br/>    如果要设身处地地去猜测公爵塞斯的心态,那麽这人生也未免太憋屈。他注定了是国王的儿子,也注定了要被遗弃在 yi-n 暗的角落。然而他本人倒从未明显流露出这方面的情绪,也很少会走出自己的领地,於是外人就难揣测他是心怀恶意。<br/><br/>    亲生母亲给他带来的不仅是身份上的不甚光彩之处,而且还有外貌上的恼人特征。不论到了哪个年代,王国上上下下,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对金发保持著一种古老的厌憎。那种厌憎来源於海盗横行的年代,东面的海上,以海盗为谋生方式的野蛮民族,大多都是金发,以至於到了现在,海盗民族早已销声匿迹,人们还是认为金发是野蛮与恶运的象征。王室血统的後裔,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是金发的,大王子安德雷卡是纯黑的头发,小王子埃尔弗跟里亚士王本人都是棕色头发。就连王後玛格丽特,也是一头浅亚麻色的头发。只有公爵塞斯,满头嚣张的金发,就像太阳那麽耀眼,简直就是妖孽的化身。<br/><br/>    (金发什麽的,是我临时胡诌的,没有特别的意思,来自百度的时候看到的一个苏格兰旧习俗)<br/><br/>    ☆、小王子的幸福21<br/><br/>    归结到公爵塞斯自己,倒并没有感觉到特别多的对於人生的愤懑或者厌烦的情绪,也许是因为他具有顽强的心灵,也许是因为他的确是个天生的贵族。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孤儿,他一早相继失去了母亲和父亲,血缘最近的哥哥把自己放逐到一个荒僻的地方,不要说承认自己关照自己了,如果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巴不得立刻杀掉自己,宁早勿迟。而他只是冷静地审视著生命的轨迹,揣摩著上帝的意图,与其无病呻吟怨天尤人,不如尽量活得清醒一些。如果不能得到到王国继承人的尊荣,不如在最大程度上享受一个公爵在自己领地上的所有特权;如果没有关爱自己也被自己关爱的亲人,不如主动去搜寻各种与自己有共同利益的盟友。人生就是这样,不是非要怎麽样就不行,而是可以有更加丰富得多的内含。如果上帝关上了一扇门,一定会在另一个方向打开一扇窗。如果一条必经的人生之路被人切断,那麽大可去走另外一条,路上的风景也许并不会变得更糟。<br/><br/>    对於各种无可改变的事,他的心里没有任何的波澜,真的没有。他的<br/><br/>\t\t\t\n\t\t\t\n\t\t\t', '\t')('<!--<center>AD4</center>-->\n\t\t\t\t哥哥里亚士王专横地剥夺了他进出伊苏吕堡的自由,他不想表现得那麽遗憾,大多时候,都不会跑去自讨没趣。不过这一次,情况略有不同。<br/><br/>    上一次里亚士王与王後伊斯塔的结婚周年庆典之後,伊苏吕堡已经很多年没有举行过正式而又隆重的庆典。这一次大王子安德雷卡满十八岁的生日,大肆庆祝是理所应当,而自己这个血缘最近的叔叔前去祝贺也是理所应当。如果人们都要刻意遗忘自己,那麽提醒一下他们自己的存在,也是势在必行。<br/><br/>    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这是公爵塞斯奉行的人生信条之一。话虽如此,这个旅程也未免太无聊一些。机械地出发,按部就班地行进,接下来就是毫无结果地返回,这一切让他索然无味。在临近伊苏吕堡的时候收到安德雷卡的口信,要求他在达到萨克逊时前往格林菲得稍作休息,这个小变化算是对枯燥旅程的一种点缀。而在进入格林菲得的地界之後,在一片树丛里面遇到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就是相当有趣的事情了。<br/><br/>    关於公爵塞斯,还有一件倍受议论的事实,就是他作为一个健康的男人,竟然到了三十多岁的年纪还没有结婚,这不能不让人猜测他有某种特异的癖好。实际上,他的确在这方面稍微异於常人,从成年开始,就对美女兴致缺缺,而是偏爱漂亮少年。<br/><br/>    出其不意地落入他视线里的男孩子无巧不巧地就是迷了路的埃尔弗。就像我们已经熟知的,埃尔弗是个娇生惯养的孩子,继承了母亲的漂亮大眼睛,挺翘的小鼻子,红润的嘴唇,而且长期被保护得过了头,有一种小动物一样的单纯无知的神情,这一切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刺激了公爵塞斯的某根神经,使他完全从乏味的旅途里兴奋起来。<br/><br/>    (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这句话不是我自己写的,而是从另外一本小说里面原封不动地py过来的)<br/><br/>    ☆、小王子的幸福22<br/><br/>    对於埃尔弗来讲,遇到公爵塞斯就不是一件太妙的事情了。那个年代的保姆,为了要让小孩子听话,会讲出数不清的可怕故事,实在讲不出也要发挥想象编一些。而埃尔弗,无疑也听过各种关於金发的真真假假的传说,只不过还从来没有在真实生活里面见过纯正的金色头发。这个时候,已近黄昏,在树林里迷路本来就够慌乱了,突然遇上了平生见到的第一个金发男人,简直就跟遇到魔鬼一样。<br/><br/>    除了金发以外,这个男人似乎也没有什麽其它的怪异之处,一身常见的贵族打扮,穿著长襟外套,细腿马裤,脖子上系著雪白的领饰,头上还斜斜戴著一顶缀著羽毛的宽边帽子,一手提著马缰绳,一手挂著马鞭。可是那双眼睛,虽然湛蓝湛蓝的,却显得极其 yi-n 沈。埃尔弗避之不及跟他打了个照面,就那麽短短一瞬的眼光交汇,全身上下就不寒而栗。<br/><br/>    埃尔弗没有继续探究的愿望,虽然迷了路,也不会想让这个魔鬼一样的男人来给自己领路,顾不上繁文缛节,掉头就跑,只想快些离开这个男人,越快越好。<br/><br/>    那种小动物一样的灵敏直觉在公爵塞斯看来再有趣也没有了,被逗得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这麽可爱的猎物,已经很久没有遇到了,怎麽可以这麽容易就放走。公爵挥著手向背後甩了一下马鞭,扬声叫道:“阿尔伯特,把宝贝们放出来。”<br/><br/>    阿尔伯特是个二十多岁的伶俐小夥子,公爵的贴身男仆之一,而那些宝贝们<br/>\t\t\t\n\t\t\t\n\t\t\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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