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AD4</center>-->\n\t\t\t\t 竟是店内人员的失职,这次大会不是为书店开脱,只是想要让大家做个见证。”<br/><br/> “大家一定能看得到前面摆的这几堆的纸张,这些纸的质量拙劣,焚烧,是想让大家知道,并且看到我们店内做出的承诺:我们不允许出现劣质的纸张。”<br/><br/> “莎老板,你进行这个大会就是为了想要说这些?你难道以为烧了这些纸,抓到一个我们都不知道是真是假的伙计,便能摆脱给我们带来的问题吗?”一个商家出口,对于莎小可的这番话很是不满意。<br/><br/> “周老板,您且放心,莎某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还请周老板不要着急。”来此大会之间,小可昨天花了一个晚上,将和自己店内合作的店家的资料全部看了一遍,很快便认出了说话的人。<br/><br/> “希望如此。”摆摆手,脸色还是很不好。<br/><br/> “想来在场的百姓也都听到了,今日莎某会给在场的商家一个交代,亦会给你们一个交代,因为谁碰到这事谁都不会有好心情的,那么莎某也不废话了,在场的商家的款项我们全部都会退还,若是在场的店家觉得信不过莎某的店了,那么我们的合作关系也终止。”<br/><br/> “时间也不早了,想必你们都等不及了,赵叔,马上进行焚烧。”<br/><br/> 说完,之间几个伙计分别拿着一只火把,来带那些纸堆前,等着下令。<br/><br/> “放!”随着赵掌柜的一声令下,几个伙计马上将纸点燃,瞬时,火便开始燃烧起来,漫天的火光冲来。<br/><br/> “小姐,你觉得莎公子这一招能管用吗?”在一间视线真好的客栈内,蝶儿弦儿还有锦瑟主仆三人正围观着这场戏。<br/><br/> “小姐,这次莎公子看来是要吃亏了。”弦儿看着在烧的纸张,想到刚刚莎小可说的话。<br/><br/> “是吗?”锦瑟还是看着那个一直盯着火光中的人,轻轻说出两字。<br/><br/> “小姐,难道这还不吃亏吗?烧纸,还钱,作为一个商人,财物都损失了,好不是吃亏吗”弦儿出口反驳。<br/><br/> “弦儿,钱,对于现在的莎公子来说没什么,现在赚的在商家面前的信誉,在百姓面前的承诺。”蝶儿摇摇头,说。<br/><br/> “大家让一让,让一让。”忽然人群中响起了不一般的声音,让正在说话的蝶儿弦儿转头看向声音的来源。<br/><br/> 其实这个只是普通的不能再不通的声音,但是在这样的时刻听到这样的声音还是让人感到奇怪,百姓纷纷让路。<br/><br/> “莎公子,几位老板,请跟属下回一趟衙门吧。”一个穿着衙医手拿官刀的官差来到小可和那几个商人面前。<br/><br/> 作者有话要说:呼~码完字睡觉去。。银家明天还要去加班。。~~~~(>_<)~~~~<br/><br/> 打滚求安 we_i 。。<br/><br/> ☆、风 ch_ao<br/><br/> 莎小可和那些商人随着官差来到了衙门,原本在小可书店围观的百姓有一部分也跟了过来,没办法,百姓平时除了工作,生活,剩下的便是听八卦之事了,所以,这个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不然要是没有人去听去看,衙门每次发生个什么案件什么的,衙门口一定不会有百姓的身影。<br/><br/> “不知道大人叫我们集体而来,是为何事?”<br/><br/> 商人多数都是和官府打交道的,所以在场的这些商人里,多多少少都有打,其中一个自认资历不错的商人先开口了。<br/><br/> “今日召集你们过来,却是因为莎老板鸣冤了。”这个大人也不含糊,开门见山。<br/><br/> “哦?不知莎老板鸣的什么冤枉,将我们都拉过来,是觉得我们冤枉你了吗?”其中一个老板猜想是因为刚刚的焚纸引起的,又焚烧又赔钱,以为莎小可是不满,才出这么一招,立刻不满的开口。<br/><br/> “朱老板说笑了,莎某可不是因为这件事,之所以让尚大人也请你们来此,是想让你们为我做一个见证。”虽然只朱老板一个人开口,但莎小可知道,在场的商家里面,没脑子的估计都是这么想的,有脑子的或<br/><br/>\t\t\t\n\t\t\t\n\t\t\t', '\t')('<!--<center>AD4</center>-->\n\t\t\t\t许也在猜测其中的真实可靠 xi_ng ,要是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让事情更糟糕的话,还不如自己先说,省的一会儿还要浪费自己的口舌。<br/><br/> “什么见证?”朱老板立马接口。<br/><br/> “是这样的,之前有人传出消息说莎老板书店的书抄袭,为了摆脱这抄袭之嫌,所以才有请你们来衙门之事。”尚大人却是和一般耀武扬威的官不一样,说起话来,官位也没有,就如和朋友兄弟之间相处一样,要说这位尚大人,其实并没有所想的年龄大啊什么的,这位尚大人其实年纪不多,看着也就二十几岁,听说是只娶一妻的专情好男人,听说还是一个疼妻子的好相公。<br/><br/> “尚大人难道还能证明这莎老板没有抄袭吗?”这莎老板还真是有一套啊,连这抄袭之事都能在衙门说,不知道若是事实,衙门外的百姓会怎么传吗?是该佩服还是该骂这老板不会做?<br/><br/> “呵呵,既然本官在此说出来了,自然有证据为莎老板洗刷冤屈了。”连尚大人都不得不佩服这位莎老板了。<br/><br/> 好似预料到自己的书店将来会有一天出现这样的境况,早早的在自己这边放好了物证,这算是有先见之明吧,也怪不得能写出那么多脍炙人口的书了。<br/><br/> “那不妨请尚大人拿出证据来吧。”<br/><br/> “来人,将之前准备好的拿上来。”一句令下,只见一人端着一些东西放到了尚大人的桌子上。<br/><br/> 莎小可看着端上来的东西,自信一笑,看着这些来的人中几个表情不善的样子,小可心里冷笑,果然。。。。<br/><br/> “大家一定对这些东西很好奇吧,那我也就明说了,这些都是莎老板为自己的书申请的专利,听莎老板称是为著作权,著作权你们应该不懂吧,其实本官也不怎么懂,不如请莎老板解释一下吧。”<br/><br/> “所谓著作权是指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也就是说我写的小说由本人所写,别人盗用我的小说便是侵犯了我的著作权。”莎小可接口。<br/><br/> “那么本官案前所放的便是莎老板为自己的书所申请的,由于在莎公子在印刷那些书之前在本官这边先做了调查,没有人出过莎公子的书,是已由本官盖章证明这些书都是有莎公子自己所写,不存在抄袭之事。”说完,尚大人再一次佩服莎小可。<br/><br/> “哼!就算能证明那些书不是抄袭的,那莎老板又如何证明莎老板所出的书中有错字这等低级错误?”一个年龄稍大,有着现代人所称的啤酒肚,一副暴发户的样子。<br/><br/> “呵呵,这个简单,莎某所出的书都有一个防盗的,就是害怕一些牟利的商人为了陷害而设计的,只要买到书的百姓自己看看便能找到,若是在我莎氏所出的书中找到一个错字,莎某不但让其换书,还会赔偿100两作为他找出错字的报答。”莎小可对自己的所说的话及其的自信,不,应该是说小可对自己的团队极其自信。<br/><br/> “不知莎老板如何能辨别?”尚大人开口,比较这个也是有趣的事情,省的自家娘子以后买到是有错字的。<br/><br/> 不过尚大人这一问到时问出了很多在场百姓的心声了,比较谁都不喜欢自己买的书是和别人不一样的。<br/><br/> “这个容易辨别,一:莎某出写的书在最下面能看到一个头像,当然普通的手段是看不出来的,只要将其中一个放在太阳下,斜着看便能看清,顺便一页,因为莎某的书每一页的最下面都会有那个头像。<br/>\t\t\t\n\t\t\t\n\t\t\t', '\t')